法院调解优化营商,高效解纷助企纾困
2026-05-26 17:38:5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平江县人民法院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邹丹敏 | 点击量:530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邹丹敏)近日,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材购销合同纠纷案件。承办法官情理法相融开展调解工作,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高效化解矛盾纠纷。

2024年,原告某建材企业与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砖材购销合同,约定由建材企业为该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乡镇工程项目供应砖材。合同订立后,建材企业严格依照合同约定供货,所有批次砖材均经工地工作人员验收签收,全面履行了己方合同义务。后续因被告公司项目回款延迟,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,未能按约足额支付剩余货款。建材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,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建设工程公司支付剩余货款。
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严格秉持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”的原则,全面梳理案件证据、厘清案件事实。经过沟通,法官了解到建设工程公司拖欠货款并非主观恶意,而是企业阶段性资金周转紧张、项目回款滞后所致。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和企业经营现状,认为简单判决结案虽能快速办结案件,但容易加剧企业经营矛盾,不仅会让被告企业承担更大的资金压力、影响正常生产经营,也无法高效实质性化解纠纷。

为平衡双方合法权益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,承办法官主动搭建沟通平台,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,耐心推进矛盾化解工作。在法官的积极斡旋下,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分歧、达成共识。双方核对了未付货款金额,约定由被告以分期支付的方式结清全部货款。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,既依法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债权,又为陷入资金困境的被告企业争取了履约缓冲期,最大程度降低了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。

下一步,平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,深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,坚持依法履职、柔性解纷,常态化高效化解商事矛盾,全力护航辖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稳定发展。

责编:陶江云

一审:陶江云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平江县人民法院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